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2年第28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2-07-22访问量:256


1. 英国对执行中的进口钢产品保障措施进行调整

2022年7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英国代表团于2022623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英国国际贸易大臣决定对正在执行中的进口钢产品(Certain Steel Products)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结果如下:(1)对67121617类产品自202271日起继续延长保障措施两年,到2024630日为止。(2)对1245131920212526类产品,维持保障措施的有效期至2024630日不变。(3)自202271日起,所有15种产品类别的关税配额分摊,见原文链接附表1和附表2。(4)对第4519类产品,依据已发布的HMRC贸易数据,配额已修正。(5)在第1类和第13类产品中,先前分配给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配额被重新分配给所有其他国家,分配比例基于2021进口数据。(6)基于20217月至12月的进口数据,对发展中成员国豁免清单进行了更新。非豁免的发展中国家最新清单见原文链接附表3。(7)英国国际贸易大臣还决定自202271日起,暂停对乌克兰的保障措施两年。案件涉及英国税号7208 10 007209 15 007210 20 007210 70 807209 18 997208 51 207214 30 007214 20 007222 11 117221 00 107213 10 007216 31 107306 30 417306 61 107305 11 007306 11 107217 10 10等项下的钢产品。

 

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耐腐蚀钢板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2年7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国大陆、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耐腐蚀钢板(Corrosion-Resistant Steel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印度、意大利、中国大陆、韩国的耐腐蚀钢板作出第一次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3. 美国对铝箔启动反规避自主调查

202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Aluminum Foil)启动反规避自主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铝箔材料(铝箔及铝箔量规产品)是否经由韩国和泰国组装或加工为成品再出口至美国以规避现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为铝箔厚度小于等于0.2毫米,大于25磅的铝箔卷,不包括用纸、纸板、塑料或类似的背衬材料在铝箔单面或双面支撑的铝箔,以及蚀刻的电容器铝箔和切割成型的铝箔。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607.11.3000、7607.11.6000、7607.11.9030、7607.11.9060、7607.11.9090和7607.19.600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7606.11.3060、7606.11.6000、7606.12.3045、7606.12.3055、7606.12.3090、7606.12.6000、7606.91.3090、7606.91.6080、7606.92.3090和7606.92.6080项下的部分产品。

 

4. 越南对涉华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22年7月1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3/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丙烯薄膜塑料制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调整部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后的税率如下,中国为9.45%~23.71%(税率详见附表)、马来西亚为18.87%~23.42%、泰国为17.30%~20.35%。措施自公告发布5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

 

5. 美国对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1-Hydroxyethylidene-1, 1-Diphosphonic Acid)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67.66%167.58%的倾销幅度和以2.40%54.11%的补贴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企业的详细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分别见附表1(美国发布羟基乙叉二膦酸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和附表2(美国发布羟基乙叉二膦酸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结果)。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31.90.9043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2811.19.60902811.19.61902931.39.00182931.90.90412931.90.9051项下的部分产品。

 

6. 土耳其对华无缝钢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7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1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Hubei Xinyegang Special Tube Co., Ltd.)、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Hubei Xinyegang Steel Co., Ltd.)、山东海鑫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Shandong Haixinda Petroleum Machinery Co., Ltd.)、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Shandong Huitong Industrial Co., Ltd.)、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bao Steel Tube Co., Ltd.)、聊城市日通钢管有限公司(Liaocheng Ritong Steel Co., Ltd.)、山东中正钢管制造有限公司(Shandong Zhongzheng Steel Pipe Manufacturing Co., Ltd.)和天津天钢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TianJin TianGang Special Petroleum Pipe Manufacture Co., Ltd.)适用5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适用7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7304.19.10.00.11、7304.19.10.00.12、7304.31.20.10.00、7304.31.20.90.00、7304.31.80.10.00、7304.31.80.90.00、7304.39.82.10.00、7304.39.82.90.00、7304.51.10.00.00、7304.51.81.10.00、7304.51.81.90.00、7304.51.89.10.00、7304.51.89.90.00、7304.59.30.00.00、7304.59.82.90.00、7304.90.00.10.00和7304.90.00.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铸铁制钢管。

 

7. 土耳其对涉华钢丝绳和钢缆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7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2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钢丝绳和钢缆(包括封闭式绳索)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和俄罗斯涉案产品均征收50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12.10.81.00.00、7312.10.83.00.00、7312.10.85.00.00、7312.10.89.00.00和7312.10.98.00.00。

 

8. 美国对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202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生产商Home Products International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floor-standing, metal-top ironing tables and certain parts)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并作出初裁,初步裁定终止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20.0011(该税号于2003年7月1日前为9403.20.0010)和9403.90.8040项下的产品。

 

9. 巴西对华镁颗粒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7月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6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30.00和8104.9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 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Candle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9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撤回初裁(RID)进行复审并确认,即申请方未能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求,因此本案缺席被告不存在侵权。

 

11. 美国ITC发布对移动电子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移动电子设备(Certain Mobile Electronic Devices,调查编码:337-TA-131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5)不予复审,即部分同意申请方的修改,一是修改被指控产品的简明语言描述,从而包括联想品牌的智能手机,二是为满足国内行业要求,撤回申请中关于申请方依赖苹果国内活动的主张;同时否决申请方将修改为依赖联想美国国内活动的主张。

 

12. 美国ITC发布对电子锻炼系统、固定自行车及其部件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7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锻炼系统、固定自行车及其部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Electronic Exercise Systems, Stationary Bicy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Includ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0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6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全部调查。

 

13. 美国ITC正式对旋转3-D激光雷达设备及其组件和包含该设备的传感系统启动337调查

2022年7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旋转3-D激光雷达设备及其组件和包含该设备的传感系统(Certain Rotating 3-D Lidar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Sensing System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