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1年第30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9-12访问量:238

1.印度对华轮胎硫化机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8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调查期内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均为微量,若终止现行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不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终止现行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775100项下的产品。

 

2.印度对涉华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8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9项下的产品。

 

3.乌克兰对进口PVC型材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SP-504/2021/4411-03号决议,对进口PVC型材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制作门、窗或窗台带/不带密封条的PVC型材,涉及乌克兰税号3916 20 00 90和3925 90 80 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9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080/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印度为54.90%、印度尼西亚为21.94%、马来西亚为21.23%。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全年,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措施自公告发布3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20天。

 

5.乌克兰对涉华铝制梯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AD-503/2021/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斯洛伐克、波兰和白俄罗斯的铝制梯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616 99 90 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印度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8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Clay Craft (I) Pvt. Ltd.和Ceramic Tableware Pvt. Lt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6911和6912。

 

7.乌克兰对华冷轧及冷拔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AD-502/2021/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及冷拔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04 31和7304 51。

 

8.欧盟对华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9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高丽制钢(青岛)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倾销率为0%、奥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奥盛(九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倾销率均为31.3%、其他企业倾销率为46.20%。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7217 10 90、ex 7217 20 90、ex 7312 10 61、ex 7312 10 65和ex 7312 10 69(TARIC编码为7217 10 90 10、7217 20 90 10、7312 10 61 91、7312 10 65 91和7312 10 69 9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9.海湾合作委员会对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决定不采取措施

9月2日,海合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对钢铁保障措施案最终做出裁决,决定不采取措施。

 

10.土耳其对华非织造布和人造革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

9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税号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税号为3921.13)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和约旦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1.印度对华维生素C作出反倾销终裁

9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为3.20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为3.55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70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维生素C衍生物。

 

12.泰国终止对进口铝箔保障措施调查

9月4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终止对进口铝箔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607.11.00.000 和7607.19.00.090。本公告自在《政府公报网》发布次日起生效。

 

13.阿根廷对华牛仔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9月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518/2021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牛仔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208.43.00、5209.42.10、5209.42.90、5210.49.10、5211.42.10和5211.42.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