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1年第33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8-30访问量: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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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贸政策

1.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等

2.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经贸资讯

1. 1-7月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2. 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3. 800余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对收费项目全面自查 

4. 78家中国内地企业入围2021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

5. 全球市场份额居首的中企明显增加

6. 全球100大集装箱港口排行榜出炉中国港口占27席

7. 我国蟹企超2.8万家

8. 1-7月江苏对外贸易增势稳定

9. 1-7月江苏利用外资增势强劲

10.我省新增3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11.今年前7个月江苏17条中欧班列共开行837列

12.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支持江苏出口贸易434.7亿美元

13.江苏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行动

14.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已达285家

15.中欧经贸互动紧密

16.东盟国家对华投资快速增长

17.泰国工业园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居首

18.印度考虑下调电动汽车进口关税

19.拉美经济复苏趋势显著

20.全球半导体市场增长预期上调至25.1%

21.IMF最大规模特别提款权分配方案生效

 

一、经贸政策

1.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等。

会议指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汇集各方力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沿江省市生态保护。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倾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奖励政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支持重点水域禁渔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二是支持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促进绿色发展。着眼更好发挥长江航运能耗和成本低优势,实施重大航道整治,增强长江干线航运能力,提升支流航道等级。支持建设沿江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推进水库、引调水工程、城市防洪排涝等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上中游水土保持。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促进落后产能化解、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现代服务业发展。四是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支持沿江省市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建设综合保税区。落实好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2.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体现改革成果,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整合现行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登记材料繁杂、“注销难”、虚假登记等突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共6章5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登记机关和工作要求。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登记机关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二是规定登记、备案事项和具体要求。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等,不同组织形态的市场主体还应当分别登记其他相关事项。市场主体的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认缴出资数额等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三是明确登记规范。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登记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并向社会公开。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市场主体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建立歇业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此外,增强行政处罚的针对性,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二、经贸资讯

1.1-7月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1-7月,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976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执行额65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8%和26.6%。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5511亿元,执行额37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9%和23.4%。(以美元计算,1-7月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460亿美元,执行额97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2.1%和30.7%。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827亿美元,执行额56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4%和27.2%。) 

从业务结构看,1-7月,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执行额分别为1686亿元、637亿元和14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3%、21.1%和27.0%。

从区域分布看,1-7月全国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总计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4535亿元,执行额31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和19.5%,占全国总额的82.3%和83.9%。长三角地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2531亿元,执行额18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和13.5%,分别占全国总额的45.9%和49.5%。

从国际市场看,1-7月,我国承接美国、中国香港、欧盟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分别为780亿元、725亿元和482亿元,合计占我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的52.4%,同比分别增长21.0%、31.4%和13.3%。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离岸外包合同额1096亿元,执行额7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1%和29.7%。

从企业性质看,1-7月,民营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1423亿元,同比增长36.5%,执行额983亿元,同比增长33.4%。外商投资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2658亿元,执行额17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和19.1%,分别占全国的48.2%和45.1%。 

从吸纳就业看,截至2021年7月底,我国服务外包累计吸纳从业人员1339万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850万人,占63.5%。2021年1-7月,服务外包新增从业人员48万人,同比增长12.6%,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31万人,占63.6%。

 

2.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20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总体稳定,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出入合理有序、总体均衡。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介绍,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呈现顺差,规模分别为98亿美元、183亿美元,均低于上半年月均水平,表明外汇收支及外汇供求更加均衡。

“7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延续顺差格局,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高位;外资继续净增持境内债券,显示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依然较强。”王春英说,尽管企业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但与往年同期水平相当,而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支付继续低位运行,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总体稳定。

 

3.800余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对收费项目全面自查 

据民政部消息,自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整体开局良好。截至目前,81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对2985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减轻企业负担约16.8亿元,惠及企业77.1万家。

据了解,各地还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12701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337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805.48万元,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188家,通报表扬行业协会商会487家,各地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18.8亿元,惠及企业44.78万家。

 

4.78家中国内地企业入围2021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

近日,2021年度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发布。中国上榜企业数量继续蝉联各国榜首,共有78家中国内地企业入围2021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数量较上年增加4家。江苏有9家企业上榜,数量位列全国前列。

从各国上榜企业国际营业总额来看,中国企业在2020年实现国际营业额1074.6亿美元,同比下降8.9%,占250家上榜企业国际营业总额的25.6%,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西班牙企业以626.06亿美元位居次席,占比14.9%;法国企业以459.87亿美元列第三位,占比10.9%。

地区市场业务规模方面,欧洲市场超过亚洲市场占据首位,250家上榜企业在该地区的营业额合计1059.79亿美元,占营业总额的25.2%;亚洲市场排第二位,占营业总额的21.5%;其次是美国市场、中东市场、非洲市场、拉美及加勒比市场,占比分别为16.2%、13.2%、11.5%、5.2%。在地区市场业务前10强榜单中,中国企业除未能进入欧洲、美国、加拿大市场的前10强外,其他市场前10榜单中均占有席位。各国承包商在各区域市场各有所长,其中中国企业在非洲和亚洲市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份额分别达到61%与49%,值得一提的是在中东市场,中国企业市场份额取得较大增长,达到34%,位居首位。

 

5.全球市场份额居首的中企明显增加

日本经济新闻社2020年“主要商品与服务份额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70个品类中,中国企业在17个品类中占据全球市场份额首位,较2019年有明显增加。

调查显示,中国企业分别在移动通信基站、车载电池、个人电脑、锂电池隔膜、光伏面板、大型液晶面板、中小型液晶面板、摄像头、国际信用卡品牌、香烟、造船、大中型卡车、原油运输量、粗钢、洗衣机、冰箱、家用空调领域占据全球市场份额首位。

在日本经济新闻社2019年调查的74个品类中,中国企业在12个品类中占据全球最大市场份额。

 

6.全球100大集装箱港口排行榜出炉中国港口占27席

近日,劳氏日报公布2020年全球100大集装箱港口排名,其中,27个中国港口榜上有名,它们的排名分别是:

上海港(第1位)、宁波舟山港(第3位)、深圳港(第4位)、广州港(第5位)、青岛港(第6位)、天津港(第8位)、香港港(第9位)、厦门港(第14位)、高雄港(第16位)、营口港(第27位)、太仓港(第30位)、大连港(第32位)、日照港(第34位)、连云港港(第35位)、钦州港(第47位)、福州港(第49位)、东莞港(第52位)、烟台港(第54位)、唐山港(第60位)、南京港(第61位)、泉州港(第81位)、海口港(第88位)、嘉兴港(第89位)、南通港(第92位)、珠海港(第94位)、台中港(第95位)、锦州港(第100位)。

 

7.我国蟹企超2.8万家

立秋后,菊香蟹肥,正是吃海鲜的最佳时节。天眼查大数据显示,近些年,随着市场消费能力和养殖产量的同步发展,海鲜产业规模呈逐年上涨态势,我国现有超21万余家海鲜相关企业。其中蟹企超2.8万家,占整体海鲜相关企业的13.3%。

如今,零售渠道依然是海鲜销售的最重要渠道。相比在餐厅就餐,人们还是习惯在外买了海鲜,自己回家做着吃。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是蟹企最多的省份,海鲜相关企业数量也排在全国前五。因为水网密布,江、湖、河、库、塘五水并存,江苏大闸蟹产量一直占据着全国的半壁江山。

 

8.1-7月江苏对外贸易增势稳定

据海关统计,1-7月,我省外贸总体高开稳走,全省进出口28226.2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7.4%;其中,出口17424.5亿元,增长19.3%,进口10801.7亿元,增长14.4%。累计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自3月份以来持续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进出口主要特点如下:

一、民营企业带动作用突出

1-7月,民营企业进出口10500.9亿元,增长28.6%,高于全省平均11.2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增长9.5个百分点;占比37.2%,提升3.1个百分点。外资企业进出口15222.2亿元,增长10.9%;国有企业进出口增长16.4%。

二、一般贸易主导地位巩固

一般贸易进出口16024.3亿元,增长24.3%,高于全省平均6.9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增长12.8个百分点;占比56.8%,提升3.2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进出口8892.5亿元,增长1.8%;占比31.5%,降低4.7个百分点。保税物流进出口3031.1亿元,增长40.8%;占比10.7%,提升1.8个百分点。

三、对东盟进、出两旺

从出口市场看,我省对传统市场出口8978.3亿元,增长17.3%,占比51.5%。对新兴市场出口8446.2亿元,增长20.6%;占比48.5%,提升0.7个百分点;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出口增长21.3%;占比27.7%,提升0.5个百分点;对东盟出口增长20.4%,占比14.2%,提升0.1个百分点。从进口来源地看,韩国、东盟、台湾、日本、欧盟、美国六大主要进口来源地全面增长,合计进口8024.1亿元,占比四分之三;其中,自东盟进口增长23.3%。

四、机电产品拉动出口增长

机电产品出口11511.6亿元,增长18.9%;占比66.1%,拉动出口增长12.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5.7%,占比33.7%;其中,集成电路出口增长15.9%,便携式电脑出口增长6%。七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2731.5亿元,增长9.9%,拉动出口增长1.7个百分点。

五、重点资源原材料进口增势强劲

铁矿砂、天然气、食用油等重点资源品合计进口增长56.7%,拉动进口增长3.7个百分点。初级形状的塑料、纺织原料、基本有机化学品等基础原材料合计进口增长20.5%,拉动增长1.8个百分点。机电产品进口增长9.7%,占比55.5%。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增长5.3%,占比38.9%。

六、苏中苏北快速增长

苏中和苏北进出口分别增长27.3%和32.6%,占比分别为10.7%和8%,合计提升1.8个百分点。苏南增长14.6%。苏州、无锡、南京、南通、常州等五个外贸大市进出口合计增长15.5%,占比86%。

 

9.1-7月江苏利用外资增势强劲

1-7月,全省利用外资增势强劲、结构持续优化,外资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1.按商务部统计口径

1-7月,我省实际使用外资177.6亿美元,同比增长30.1%,较2019年同期增长31%,两年平均增长14.4%;占全国比重达17.6%,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从制造业外资看,1-7月,我省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54.4亿美元,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30.6%。其中,占比前三位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分别同比增长7.7%、87.8%和213.6%。

从到资来源看,1-7月,我省来自香港地区的实际使用外资131.8亿美元,同比增长38%,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74.2%。来自新加坡、日本、德国、英国的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同比增长101%、10.8%、35%和28.2%。

2.按省统计口径

1-7月,我省实际使用外资208.8亿美元,同比增长16%,较2019年同期增长27.3%,两年平均增长12.8%。

从设区市看,苏州市、南京市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同比增长35.2%、18.7%,支撑作用明显;宿迁市、扬州市、盐城市实际使用外资增幅分别为44.3%、43.9%、43.3%,增速居全省前列。

 

10.我省新增3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的通知》,我省徐州高新区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常熟高新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盐城高新区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产业获批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目前我省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总数已达15个,其中国家高新园区13个。

近年来,我省围绕高新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培育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布局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组织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中转化和产业化,初步形成了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新材料、常州高新区光伏、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泰州医药高新区生物医药、江阴高新区特钢新材料等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为我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11.今年前7个月江苏17条中欧班列共开行837列

据南京海关8月23日消息,今年前7个月,江苏省17条中欧班列共开行837列、货值133.46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3.3%、119%。

 

12.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支持江苏出口贸易434.7亿美元

2021年上半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累计承保江苏出口及海外投资金额464.0亿美元,同比增长20.0%;其中,支持出口贸易434.7亿美元,同比增长18.3%。服务支持出口企业超过1.7万家;向出口企业支付赔款6546万美元,多项服务质效和数据创历史新高。

 

13.江苏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行动

江苏银保监局近日消息,江苏银行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行动,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实现辖内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首贷获得率不断提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首贷难题,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14.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已达285家

8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三批29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俨然成为近期热词。截至目前,我国“小巨人”企业已达4762家。其中,超六成企业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四基”领域,九成集中在制造业领域。江苏此次共有172家企业入围,截至目前,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已达到285家。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江苏28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大部分都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这些企业在主业专注程度、企业成长性、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如前两批113家企业中,平均每家拥有发明专利20.9件,去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了98.1%,上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达6.2%。

 

15.中欧经贸互动紧密

欧盟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冠疫情下,欧中经贸合作保持强劲韧性和活力,今年上半年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欧盟货物贸易出口额为10489亿欧元,同比增长13.8%;进口额为9645亿欧元,同比增长13.9%。其中,欧盟向中国出口商品1126亿欧元,同比增长20.2%;从中国进口商品2101亿欧元,同比增长15.5%。

 

16.东盟国家对华投资快速增长

根据商务部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今年1至7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672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较2019年同期增长26.1%。

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6.3%、46.3%。中国香港、新加坡、卢森堡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1.9%、48.9%、64.2%(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受访专家表示,中国正在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避风港”。一系列稳外资政策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在华外企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17.泰国工业园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居首

据泰媒消息,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IEAT)局长维力日前介绍了2021财年九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泰国工业园区投资的相关情况。受疫情影响,外商推迟赴泰投资,泰国工业园区土地交易面积为927.09莱(合1483344平方米),土地交易比去年同期减少49.59%。另一方面,园区原有客户群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投资,上述时间段总投资额约为1302.9亿泰铢,比去年同期增长138.27%。数据显示,对泰国工业园区的外商直接投资中,中国位居榜首,占比15.15%;其次是日本,占比12.12%;其后分别是新加坡、韩国、美国。泰国工业园在众多中国、欧美企业中获得了认可,也是很多印度投资者的备选迁移地。

 

18.印度考虑下调电动汽车进口关税

据路透社报道,印度政府的两名高级官员向媒体证实,印度正在考虑将电动汽车进口关税大幅下调至40%。这两位政府官员称,对于价值低于4万美元的进口电动汽车(包括汽车的成本、保险和运费),印度政府正在讨论将税率从当前的60%大幅下调至40%。而对于价值超过4万美元的电动汽车,印度政府考虑将税率从100%降至60%。

 

19.拉美经济复苏趋势显著
  在疫苗接种加速、复工复产逐步展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等因素带动下,拉美地区近期复苏势头亮眼。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预测该地区今年经济将增长5.2%,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多国经济增速有望超过5%。

 

20.全球半导体市场增长预期上调至25.1%

虽然市场已出现2021年年底存储半导体增长放缓的忧虑情绪,但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近期发布的报告将2021年半导体市场的增长预期由19.7%上调至25.1%,这已是WSTS今年以来第二次上调增长预期,2021年3月份该机构曾预计增长率为10.9%,后于6月上调至19.7%。
  WSTS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半导体销售规模将达到5509.76亿美元,预计大部分半导体品类都将实现销售增长,其中,存储半导体销售增长率(37.1%),其后依次为模拟半导体(29.1%)、逻辑半导体(26.2%)、传感半导体(24.8%);报告中将存储半导体的销售额增长预期由31.7%上调至37.1%,预计销售额将达1611.1亿美元,占整体品类销售额的29.2%。存储半导体行业由韩国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主导。
  报告还预测,亚太地区半导体产业增长率全球最高,将达27.2%,该地区半导体销售额将占据全球的62.6%。

 

21.IMF最大规模特别提款权分配方案生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新一轮规模为6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SDR)普遍分配方案8月23日生效。这是IMF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特别提款权分配。

根据IMF当天发表的声明,本轮新增特别提款权将按照现有份额比重提供给各成员。其中,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获得约2750亿美元支持,包括向低收入经济体提供的210亿美元。